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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帝国大厦的具体资料

纽约帝国大厦始建于1930年3月,是当时使用材料最轻的建筑,建成于西方经济危机时期,成为美国经济复苏的象征,如今仍然和自由女神一起成为纽约永远的标志。曾为世界第一高大楼和纽约市的标志性建筑。 是世界七大工程奇迹之一,在世界贸易中心在911事件倒塌后,继续接任纽约第一大楼的头衔,直到自由塔建成。 帝国大厦是一栋超高层的现代化办公大楼,它和自由女神像一起被称为纽约的标志。地上建筑有381米高的帝国大厦,自1931年以来,雄踞世界最高建筑的宝座达40年之久,直到1971年才被世贸中心超过。这时,世贸中心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帝国大厦也只能从世界第一高楼的宝座上退了下来。但后来几十年里,又有很多建筑超过了帝国大厦,如马来西亚的双子塔等。“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帝国大厦也只能重新成为纽约最高的建筑。此大厦在美国经济最萧条,最不景气的时候,以仅仅不到2年的时间建成。 在86楼及102楼有瞭望台,由于是露天的望台,台上的风力相当大。晴天的时候可远望至100公里远的地方。帝国大厦耸立于曼哈顿(Manhattan)市区,高达443米,在上面可以日夜像“金刚”(King Kong)一样环视四周的地平线的美景。天气晴朗时,游客可以从102层观景台和86层观景台外步行道眺望五个州。

寻找一部美国电影(爸爸和儿子互换身体)。

应该是:

小爸爸大儿子

导演:Brian Gilbert

主演:

Alan Shearman

Richard Kind

Mike Bacarella

类型:幻想 / 家庭 / 喜剧

片长:98 min

对白语言:英语

发行公司:Columbia Pictures

上映日期:1988年3月11日 美国

剧情梗概:马歇尔(Judge Reinhold)已经离婚,有时他必须照顾他的儿子查理(Fred Savage)。在一次在出差回家途中,他意外拿到一个装饰用的骷髅头,而不晓得骷髅头拥有某种魔力。

有一天,父子两人同时祈祷能变成对方的年龄,魔力随即产生作用,父子的身份马上对调,爸爸和儿子互相占有对方的躯体,于是儿子要去公司上班,还要应付爸爸的女朋友,老爸得去学校上课,在角色互调的过程中,父子彼此体会到对方的处境,也增进了父子感情。

类似的片子还有:

有其父必有其子

导演:

Rod Daniel

主演:

Jack Starrett

Dudley Moore

西恩·奥斯汀 Sean Astin

类型:喜剧

片长:96 min / UK:100 min

国家/地区:美国

对白语言:英语

上映日期:1987年10月2日 美国

剧情梗概:杰克哈蒙医生(杜德利摩尔)是个成功的心脏外科医生,也是医院内最热门的下届院长人选,但他和独子克里斯(柯克卡麦隆)之间却有著一条看不见的代沟。 由于正值青春期,克里斯也必须面对爱情、课业、音乐、跑车等一般青少年常见的问题,但由于一次意外,杰克和克里斯同时喝下一种能让脑波互换的神奇药水,使得爸爸成了只能拿零用钱、还得应付生物期末考的儿子,儿子却转身一变成为手持金卡、开著拉风跑车的老爸。 这场因身份互换而产生的混乱,也让这对父子有了能够了解彼此问题的机会,但也因此闹出了不少令人捧腹大笑的乌龙事件……

美国帝国大厦建于哪一年?

【建设地点】:美国纽约州曼哈顿第五大道350号 【开工时间】:1930年3月 【竣工时间】:1931年5月1日 【占地面积】:0.8 公顷 【建筑面积】:204,385平方米 【建筑高度】:天线448.7米, 屋顶381 米 【建筑层数】:102层 【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建筑造价】:6700万美元 【设计单位】:Shreeve, Lamb, and Harmon-威廉·拉姆 【建设用途】:综合 【施工单位】:Starrett Brothers and Eken 【英文名称】:Empire State Building 【别称】:帝国州大厦 纽约帝国大厦始建于1930年3月,是当时使用材料最轻的建筑,建成于西方经济危机时期,成为美国经济复苏的象征,如今仍然和自由女神一起成为纽约永远的标志。曾为世界第一高大楼和纽约市的标志性建筑。 帝国大厦是一栋超高层的现代化办公大楼,它和自由女神像一起被称为纽约的标志。地上建筑有381米高的帝国大厦,自1931年以来,雄踞世界最高建筑的宝座达40年之久,直到1971年才被世贸中心超过。这时,世贸中心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帝国大厦也只能从世界第一高楼的宝座上退了下来。但后来几十年里,又有很多建筑超过了帝国大厦,如马来西亚的双子塔等。“9·11”恐怖袭击事件后,帝国大厦也只能重新成为纽约最高的建筑。此大厦在美国经济最萧条,最不景气的时候,以仅仅不到2年的时间建成。 在86楼及102楼有瞭望台,由于是露天的望台,台上的风力相当大。晴天的时候可远望至100公里远的地方。

福尔摩斯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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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

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

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

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

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

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声调很高。

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这部回忆录的执笔人。

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

附注:

1891年5月4日与莫里亚蒂教授一起掉入山谷死亡。原因是柯南·道尔厌倦此角色,刻意安排;不过应读者一再要求,福尔摩斯再次复活。

艾妮·安蒂尔是福尔摩斯的意中人。

福尔摩斯是新一最崇拜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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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Sherlock Holmes

译名:歇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

国籍:英国

生日:1月6日

星座:魔羯座

血型:O

身高:188厘米

体重:235磅

地址:伦敦贝克街221B

大学:Oxford(牛津)

最喜欢的颜色:黑色

最喜欢的食物:哈德森太太做的

最喜欢的女人:艾琳.艾德勒

最喜欢做的事:破案(废话)、去剧院听歌

家人: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

朋友:约翰·H·华生

对手:莫里亚蒂

看不起的人:雷斯垂德、葛莱森

性格:冷峻、诙谐、机警、沉着、意志坚强

爱好:破案(这好象是废话)、艺术、音乐、小提琴、拳击、剑术

特长:以上都是

职业:私家侦探

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

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

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

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

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

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

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履历表:※1854年(出生) 福尔摩斯该年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成长环境不详,但从其年长七岁的哥哥在====工作来看(《希腊语译员》)(《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说明他家道中落(当时的绅士是不工作的)。有一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兄弟大概都是由乳母南妮养大的。

※1861年(7岁) 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度)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祖母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分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希腊语译员》)。福尔摩斯家里形成了良好的音乐气氛,少年时代开始学习拉小提琴。

※1867年(13岁) 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主动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进入这种学校。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新娘失踪事件》)

※1872年(18岁) 进入大学,传说福尔摩斯读的是著名的牛津或剑桥大学。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

※1873年(19岁) 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威克多•特雷佛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威克多•特雷佛家做客,在特雷佛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能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同年侦破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时间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之迷》)。

※1874年(20岁) 大学的最后一段曰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5年(21岁) 大学毕业。

※1877年(23岁) 他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从事侦探工作,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得很艰难。

※1878年(24岁) 侦破了(《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妻子案》)

※1879年(25岁) 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

※1881年(27岁) 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军医华生结识,并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室。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同年侦破了《血字的研究》一案。

※1882年(28岁) 华生开始记录案子《五个橘核》。福尔摩斯开始出名,并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过海伦•斯托纳。

※1883年(29岁) 同年四月侦破《斑点带子案》。

※1887年(33岁) 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赖盖特之迷》)。同年四月侦破《赖盖特之迷》。

※1888年(34岁) 一月侦破了《恐怖谷》一案。同年七月侦破了《四个签名》案件。福尔摩斯发表了《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几篇文章。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而且发表的文章也得到了好评。同年十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1889年(35岁) 华生与《四个签名》案子中的摩斯坦小姐结婚后而离开贝克街,但仍经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同年三月,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而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传记』作者(《波西米亚丑闻》)。同年六月,侦破《歪唇男人》、《驼背人》、《证券经济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案件。同年七月侦破《海军协定》一案。且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同年九月侦破《工程师的大拇指》与《五个橘核》案。同年十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

※1890年(36岁) 秋季侦破《红发会》案件。同年十一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同年十二月侦破《蓝色石榴石》一案。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都在法国====工作。为追踪莫里亚蒂教授而和华生去了欧洲。

※1891年(37岁) 《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和宿敌莫里亚蒂教授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此后便为空

,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The Truth About Sherlock Holmes)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 Cohen 的“Notes for an Essay on Holmes and 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The Private Life of Sherlock Holmes )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Henry Watson)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垂福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Reginald Musgrave)。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Sir Sidney Robert), 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姆?B?巴瑞格德( William B. Baring-Gould), 温森特?斯塔瑞特(Vincent Starrett)和我最喜欢的垂佛尔?豪尔(Trevor Hall),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2,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2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3,关于福尔摩斯的历史。

福尔摩斯作为一个人格来研究其实是蛮有趣的。(我建议各位去研读W.H. Baring-Gould的《Sherlock Holmes of Baker Street》这是任何一个Sherlockian都会反复阅读的经典。其次,我推荐Trevor Hall 的《Sherlock Holmes: Ten Literary Studies》。)整个故事中,歇洛克简直如机器一样精确冷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温情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这也是我认为他有原型的主要原因。很多福尔摩斯专家认为他对女性的排斥很可能来自于他幼年和母亲的不愉快(Sir Sidney, Mr. Hall)。当然这种把心理问题都归罪于年幼时与父母之间的问题,是弗洛伊德的典型论调,我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麦可罗夫特也在与人交流和异性关系上存在很严重的问题,所以这种心理问题可能的确和他们两个所共有的历史有关-也就是幼年时期的家庭问题。

一个很极端又富于戏剧化的解释认为歇洛克的母亲因为有外遇而被歇洛克的父亲杀死(Hall),而后者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所以歇洛克终生讨厌女性,对警察毫无好感,坚持自己的“正义”标准。他所进行的“咨询侦探”几次在警察之前找到凶手,自己扮演法官的角色对后者进行“正义”的审判。当然……这是有点太过戏剧化了,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这个说法。

4,福尔摩斯的心理问题。

福尔摩斯最主要的心理问题是忧郁症,种种迹象都表明他绝对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Bipolar Disorder)患者。这一型的忧郁症患者时而充满精力,可以连续工作几天几夜,极其兴奋,脾气暴躁,感官异常灵敏,;随之尔来的是连续几个星期的低潮期,患者表现乏力,没精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可以懒在床上一天不动,厌食……这难道不就是福尔摩斯吗?只要一有案件就可以兴奋的工作,没有案件的时候就懒在家里跟华生发牢骚“伦敦没有具有天赋的罪犯了!”在沮丧到极点的时候甚至需要可卡因来维持生命……对于福尔摩斯来说,注射可卡因是必要的,否则他大概会因为过度沮丧而自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脑部运作方式和精神分裂类似,以分散无连续性的思维为主要症状之一,换言之,他们都不具备逻辑思维的能力。然而,考虑到海明威也是抑郁狂躁型忧郁症患者,同时也是美国大文豪……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做更深入的研究。

而且我相信福尔摩斯大概有偏执倾向(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偏执的对象当然就是他心目中的所谓“高于一切的绝对正义”。然而,我并不认为福尔摩斯患有与他的忧郁症同等程度的OCD。毕竟他并没有怀疑周围所有人都是“非正义”的,也并没有用自己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其他人。所以,他还的OCD 还远没有达到人格障碍的程度,大概只是有些许偏执而已。

然而无论是忧郁症或者偏执都无法解释他对女性的冷淡。这可能的确是来自于他过去发生的事情……大概不太可能是初恋,因为麦可罗夫特也对女性冷淡。

再顺带说说麦可罗夫特,他是典型的自闭症(Schizoid personality disorder)。就他们两个的心理问题来说,对于“母亲外遇-父亲谋杀母亲-父亲逍遥法外”的推论也并非那么虚无缥缈。

5,福尔摩斯和开膛手杰克。

很多人谈论过这个问题……有很多关于这个话题的电影和游戏。一般认为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那么他到1888年,也就是开膛手杰克活动的一年,不过34岁,也就是四签名之前的事情,当时华生应该还和他住在一起。如此重要的案件为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没有写到,甚至连提都没提一句?

如果按照我的解释,福尔摩斯真的存在,那么很可能是福尔摩斯成功的侦破了这个案件,否则开膛手杰克不可能在杀掉5个女人之后就收手。但因为其中涉及敏感人物所以不便透露详情,甚至可能连柯南道尔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按照我朋友的解释,福尔摩斯不存在,但案件是存在的。那么就是柯南道尔也拿这个案子没辙,所以就干脆不提。事实上,柯南道尔在开膛手杰克案发之后,的确提出了自己对凶手身份的推断。只不过他和当时警方的推断是一样的,认为是最后一个牺牲品:玛丽?凯丽的丈夫,为了恐吓惩罚自己的老婆而犯案。这个推论不但和当时的目击证词不符,也不符合开膛手杰克的犯案轨迹。

6,大脑与心。

英国一位在舞台上扮演过福尔摩斯的人说:“歇洛克最恐怖的地方在于他只有大脑没有心,他是完全空的。”我无法同意这种说法,福尔摩斯对案件的精确推断来自于他的大脑,但是对正义与否的判断却来自内心。

7,华生。

福尔摩斯到底是否需要华生?很多人认为是作者柯南道尔,而不是福尔摩斯,真正需要华生。我比较同意这个看法,柯南道尔需要一个叙事者,而福尔摩斯,他大概和他哥哥一样,如果有可能,尽量自闭。但是我的另外一个朋友却不同意,他认为福尔摩斯需要一个叙述的对象,因为叙述是整理思路的最好办法。以下出自《爬行人》的一段话正说明了这种关系:“在他晚年我们的关系是特别的。他是一个受习惯支配的人,他有一些狭隘而根深蒂固的习惯,而我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之一。做为一种习惯,我好比他的提琴,板烟丝,陈年老烟斗,旧案索引,以及其他一些不那么体面的习惯。每当他遇到吃力的案子,需要一个在勇气方面他多少可以依靠的同伴时,我的用处就显出来了。但除此以外我还有别的用途。对于他的脑子,我好比是一块磨刀石。我可以刺激他的思维。他愿意在我面前大声整理他的思想。他的话也很难说就是对我讲的,大抵对墙壁讲也是同样可行的,但不管怎么说,一旦养成了对我讲话的习惯,我的表情以及我发出的感叹词之类对他的思考还是有些帮助的。如果说,我头脑的那种一贯的迟钝有时会使他不耐烦,这种烦躁反倒使他的灵感更欢快地迸发出来。在我们的友谊中,这就是我的微不足道的用处。”或者说,福尔摩斯需要一个朋友。如果就故事本身来说,福尔摩斯的确对华生很有好感,曾经多次坚持华生留下来进行委托人面谈,并且把华生从度假中拖出来跟他一起侦破案件。如果抛开柯南道尔不谈,福尔摩斯的确是把华生当成朋友的,这种友谊让歇洛克的无边冷酷中稍微透出了一点人性,同时也让他更迷人了。

8,Jeremy Brett.

他是我认为的最伟大的福尔摩斯扮演者。北京最近出了一套12碟的福尔摩斯连续剧DVD。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在电视里看过,对他的迷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后来我又看过很多福尔摩斯电影,没有一个人超过Jeremy,无论是从外貌的相似或者是演技。Jeremy 后来被认为因为扮演福尔摩斯太过投入而陷入忧郁症,这种说法太过极端,他的忧郁症是因为妻子去世的缘故。

不过Jeremy对福尔摩斯的诠释的确投入了他自己的理解。因为故事中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过去基本上没有提及,所以为了让福尔摩斯变的更丰满,他不得不自己想像福尔摩斯的童年大概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保姆和家庭教师等等……这样福尔摩斯就由一个简单的形象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他扮演的福尔摩斯如此维妙维肖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是莫利亚蒂教授曾经是歇洛克和麦可罗夫特的家庭教师……)

9,福尔摩斯的星座:

福尔摩斯肯定是摩羯座的!一般来说,摩羯座的男人都是工作狂,而且很少表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无法信任所以总是对女人保持距离。他们往往都是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去做才放心。而且摩羯座的男人很多都有周期性的陷入忧郁心情中。这些特征都很符合福尔摩斯的个性。

另外两个可能性是天平座和水瓶座。但这两个风向星座虽然都以聪明,富于逻辑性,思想深刻著称,但由于在人际关系上太过活跃,并不符合福尔摩斯的自闭个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福尔摩斯对待他人的冷淡态度很可能是由于后天经历造成的心理障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天平和水瓶也并非没有可能。

(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不知道福尔摩斯生于1854年1月6日,所以他当然是摩羯座的。)

10,关于the Woman.

是啊,是啊,我马上就要提起这位伟大的女性了。福尔摩斯心目中永远的“那位女士”。到底有多少位福尔摩斯学者控制不住自己的幻想,在毫无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让艾琳?艾德勒小姐和福尔摩斯先生喜结良缘?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失踪的那四年,有人说是在福尔摩斯退休之后,有人说并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而关于他们两个的孩子更有长篇累牍,不着边际的各种推测。就连Hall先生也在他的《福尔摩斯十研究》中用最后一章来写这两个人的罗曼史。

美国纽约帝国大厦是美第一高楼吗?高多少?投资多少?

威利斯大楼原名为西尔斯大厦,是一个108层一四五零英尺(442米),在芝加哥的摩天大楼,伊利诺斯州。在1973年完成的时间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超过了世界贸易中心塔在纽约举行。目前,威利斯塔是在美国最高的建筑和第五届世界上最高的独立的结构。

帝国大厦在1931年—1972年曾是全世界最高的大楼。

1931年5月1日,帝国大厦正式落成,但由於经济大萧条,许多办公室在40年代之前一直空置,使它在早期被戏称为Empty State Building(空国大厦)。

帝国大厦在世界贸易中心兴建之前,一直是纽约市最高的建筑,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全球最高的建筑,在2001年世界贸易中心倒塌之后,帝国大厦成为首座两度(1931年、2001年)登上纽约最高楼的大楼。在它兴建之前克莱斯勒大厦是全球最高的建筑。目前它是美国第二高的建筑,排在芝加哥的西尔斯大楼之后。帝国大厦原本共381米,20世纪50年代安装的天线使它的高度上升至448.7米。根据估算,建造帝国大厦的材料约有330000吨。大厦总共拥有6500个窗户、73部电梯,从底层步行至顶层须经过1860级台阶。它的总建筑面积为204,385平方米。

帝国大厦位于曼哈顿第五大道350号,夹在34大街与33大街之间,是纽约市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它的顶部的泛光灯的颜色会因时间或重大事件而改变,比如说在911事件后就亮了3个月的蓝色灯,以示哀悼。

所在地 美国纽约州 曼哈顿第五大道350号

建造期间 1929 – 1931

高度

天线/尖顶 1,472英尺(448.7米)

屋顶 1,250英尺(381米)

最高楼层 1,224 ft (373.2 m)

技术细节

楼层数 102

楼板面积 2,768,591平方英尺(257,000平方米)

花费 $40,948,900美元(30年代币值)

公司参与

建筑师 雪瑞夫,赖博和哈蒙

承包商 施泰兄弟及Eken

管理 WH Properties

帝国大厦的建设速度是每星期建4层半。这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下,已算是惊人的了。整座大厦最后提前了5个月落成启用,比预计的 5000万美元减少了10%,所用材料包括5660立方米的印第安那州(Indiana)石灰岩和花岗岩,1000万块砖和730吨铝和不锈钢。

美国starrett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美国starrett水平仪1800、美国starrett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有需要独享得id可以点击下方广告链接进入。独享一人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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