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林肯的理念是什么
美国总统林肯的理念是:维护国家统一,防止国家分裂。
这位卓尔不群的美国英雄人物在其成年时不是任何教会的教友,对美国基督教不同传统的各种神学观点确实一直持有怀疑态度。他曾说:“从思想上讲,我不能毫无保留地赞成冗长而复杂的教义和教理。” 然而,矛盾的是,林肯却沉醉于《圣经》(以及莎士比亚 [Shakespeare])的文字与故事之中,并牢记母亲南茜·汉克斯·林肯 (Nancy Hanks Lincoln) 对他在基督教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诲。
林肯就任总统后之所以不让自己依附于任何教会,原因之一就是不想因自己属于某个宗派而有可能给一个已经在奴隶制问题上严重分裂的国家带来更大的分裂。不过,他还是像几位继任总统,如乔治·W. 布什那样,在举行就职典礼的当天上午参加拉法耶特广场的圣约翰圣公会教堂 的崇拜。 纽约大街长老会教堂 举行每周祷告会时,林肯还喜欢趁机溜进长老会牧师菲尼亚斯·格利 (Phineas Gurley) 的书房。因为通向主堂的门开着,他可以听到人们在说些什么, 同时又不致被人看到和引起可能出现的小题大做。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共和党人,美国政治家、思想家,黑人奴隶制的废除者。第16任美国总统,其任总统期间,美国爆发内战,史称南北战争,林肯坚决反对国家分裂。他废除了叛乱各州的奴隶制度,颁布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林肯击败了南方分离势力,维护了美利坚联邦及其领土上不分人种、人人生而平等的权利。内战结束后不久,林肯遇刺身亡,是第一个遭遇刺杀的美国总统,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多次被评价为最伟大的总统。最新版5美元纸币正面是亚伯拉罕·林肯的照片。
2006年,亚伯拉罕·林肯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1名。
纳斯达克将允许公司直接上市,这是一种什么操作?
据悉,纳斯达克已向美国监管机构申请修改规则:允许公司通过直接上市的方式筹集资金,以替代首次公开发行(IPO)。
SEC已允许企业不经过IPO筹资就直接挂牌上市。2018年,音乐流媒体公司Spotify Technology SA是第一家通过直接挂牌而公开上市的大公司。而纳斯达克的竞争对手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也于6月向SEC提交了一项经修正过的规则调整,也将使企业能够通过直接上市筹资。
值得注意的是,硅谷大数据分析初创公司Palantir周二刚刚申请通过直接注册方式公开上市。据了解,Palantir是硅谷估值最高的初创公司之一,该公司2019年亏损5.8亿美元,但今年上半年亏损收窄至1.65亿美元,营收较去年同期飙升49%,至4.81亿美元。
直接上市又称直接公开发行(DPO)。虽然和IPO一样是在公开市场募股,但区别在于,目前为止的直接上市,是企业直接向市场出售由内部人士、员工和投资者持有的股份,而不会发行新股。
此举凸显出企业希望除IPO外,有另一条途径进入公开市场。几十年来,IPO一直是苹果、亚马逊等公司上市筹集资金的方式,但IPO这种上市集资的方式对企业来说存在一定的缺点——投资银行会压低IPO的价格以帮助投资者获得巨大收益。
纳斯达克在当地时间周一提交的文件中提出了修改规则的建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于当地时间周二公布该文件。据知情人士透露,纳斯达克已经为此准备了一年的时间。
此前,SEC已经允许让没有在上市过程中募资的公司直接上市。例如,在2018年,瑞典公司Spotify Technology SA(以下简称“Spotify”) 成为第一家通过直接上市的大型公司。 在Spotify成为先驱之后,纽交所也不断寻求以新的融资方式吸引初创公司。
作为纳斯达克的竞争对手,纽交所在6月份也向SEC提交了一份申请修改规则的文件,这也将使在纽交所上市的企业能够通过直接上市的方式筹集资金。
根据纳斯达克的提议,在交易所的首次交易前,寻求上市的公司将在一家投资银行的帮助下,设定一个不具约束力的价格区间,并确定出售的股票数量。公司股票的开盘价不设上限,可以超出价格区间,但开盘价不会低于该区间20%以上。
而根据纽约证交所6月份的提议,上市公司的股票的开盘价必须在提议的价格区间内。
据IPOScoop数据显示,截至8月21日,除特殊目的的并购公司 (SPAC)外,今年迄今美国共有109宗IPO。据媒体对IPOScoop数据的计算,这些股票在上市首日的平均涨幅为35.7%。
包括Benchmark的Bill Gurley在内的风险资本投资者都对IPO的形式提出了批评,称IPO允许银行以折价的方式向客户出售股票,其客户在股票开始交易时便可以获得巨额的收益。
创业企业该如何实行风险投资
创业公司是怎么进行风险投资的呢?创业公司的风险投资是有什么 方法 的?我为你带来了“创业公司怎么风险投资”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风险投资对创业公司有害?
‖投资未上市的公司对有背景的投资者来说充满诱惑。比如,在媒体巨头完成公开募股(IPO)预热前,Facebook保持其股份私有化长达八年之久。Bill Gurley是基准资本风投公司(Benchmark Capital)的一位普通合伙人。
他认为,早期成功 故事 ,比如说facebook和其他高新科技公司,已经让CEO 拒绝公司上市成为一个潮流。早期注资的投资人当然不会有怨言。除此之外,CEO们宣称,如果没有季度业绩公告的压力,他们就能将注意力集中到长期发展上。问题是,他们真的能够实现多赢吗?
‖从投资者的角度看,错失良机的恐惧,加上低息环境增加投资风险,这就足以让投资者把资金投入私营企业,即使他们知道,要想完成阶段撤股(an exit),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是这样,我们进入了独角兽时代——私营公司总值超过十亿美金。
在1986年和1990年,微软和思科上市时,市值分别为7.78亿美元和2.24亿美元,而谷歌2004年首次公开募股时,市值已达272亿美元,Facebook在2012上市时,已价值1千亿美元。2015年2月,《财富》杂志确认80只独角兽。截至2016年2月,VentureBeat统计了229家。‖
◆资金雄厚的私营公司,竭力保持股份私有化,有何不妥?如果最终符合预期高估价,那么完全没有问题。但是,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瑞士信贷银行2016思想者论坛上,Gurley表示,私人科技公司,这个投资市场已经变成了危险的泡沫。在他描述的大环境下,科技公司募集每轮资金时,估价都比上一轮高的多,折让每个人不经过多推敲就接收新估价。创始人当然想吸引更多的资金,同时,在相对中肯的私营公司估价中,风险投资者也愿意看到他们注资的公司估价高升。
◆保持公司股份私有化,没有IPO程序中律师,银行家,审计员和监管机构,独角兽缺少必要的财务监督,但这也不能说是毫无帮助。不像寻常的投资人,独角兽的投资人不认为一些信息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按时的审计财务 报告 。
◆但是Gurley认为,缺乏审查的弊端日益显露,近期,几个成功的科技公司陨落也证实了他的观点。
稳健的资金流也有不良影响。首先,在私营科技公司投资领域,高飚的估价淡化了投资资金流动性大的问题。缺少IPO,高估价减少了公司通过企业并购,退出市场的可能。
其次,Gurley认为,对于科技公司来说,无穷无尽的资金供应势必引起过多的运营成本。“这些公司没有固定资产——他们不建商店和工厂”Gurley在思想者论坛上说道,“你投资越多钱,他们就会雇越多人,公司消耗速率加快,离企业中心产业越来越远。”未来需要筹集更多资金,如此往复循环。
投资巨头,例如富达国际,黑岩集团和T. Rowe Price,近期都下调了对创业公司的投资金额。Gurley认为,还有几次类似下调随之而来。“我称其为伟大的实现”Gurley说道,“这是我们第一次,为初创企业注入如此多的资金,但是也会产生一些后果。”不像dot-com 危机那样灾难性的结局,Gurley担心其 商业模式 不再奏效,公司依然保持扩张。
另一方面,融资环境已经开始改变。在他发表的一篇博客中,Gurley预测,一些投机取巧的投资人会进入市场,带着结构严谨的条款单,为公司日后集资设下障碍。
比如说,一家公司上市后,投资人保证获得收益,这在Gurley看来就是一个“黑幕”条款。任何投资人在上述这位投资人之后注资,都不得不对曾经的许诺深思熟虑一番。当独角兽日后筹集资金时,他们会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要么接受条款——危及日后集资,降低估价,策略转移为重视利润而不是发展,要么上市。
估价降低的可能性,显然会给那些已经注资私人科技公司的投资方设下难题。越来越多的公司筹划上市,步入盈利模式,另一方面,对投资人和科技公司来说,这也不失为一个良性转型点。
风险投资如何选择退出方式
如何减少风险投资项目的损失,确保成功投资的收益顺利回收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目前,缺乏便捷市场化的退出 渠道 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通过向开发高新技术或使其产业化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资本,通过股权转让(交易)收回投资的行为。风险投资一般不以控股和分红为目的,而是通过资本与管理投入,在企业的成长中促进资本增值,并且在退出时实现收益变现,再寻找新的投资对象。风险投资行为是市场行为,其最终目的是盈利,为了实现这种大大超过一般投资行为所带来的高收益,需要有一个可靠的投资退出机制。从另一方面看,风险投资是以资本增值的形式取得投资报酬,不断循环运动是风险投资的生命力所在。因此,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的中心环节,没有便捷的退出渠道就无法补偿风险资本承担的高风险。风险投资的成功率非常低,其收益一般通过风险投资组合的整体效益来综合考察。根据一项关于美国13个风险投资基金的分析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总收益的50%来自于6.8%的投资,总收益的75%来自于15.7%的投资。真正能为风险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投资项目还不到1/4。所以,如何减少风险投资项目的损失,确保成功投资的收益顺利回收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目前,缺乏便捷市场化的退出渠道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一、退出方式的分析比较
风险投资主要是通过股权转让或股票上市获取投资回报。收益变现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公开上市发行
公开上市发行即第一次向一般公众发行一家风险企业的证券,通常是普通股票。IPO是风险资本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投资收益也较 其它 方式高,大约占美国风险投资退出量的30%。无论风险投资公司还是风险企业的管理层都比较欢迎IPO退出方式,但IPO退出周期长、费用高。目前,我国企业上市有直接上市和买壳上市两种途径。
梁彼得的介绍
梁彼得(Peter Liang),男,美国纽约市华裔警察。梁彼得被控于2014年11月在布鲁克林一栋公寓楼道内误杀非裔男子格雷(Akai Gurley)一案,2016年1月25日正式开庭审理。12月11日梁彼得被大陪审团裁定过失杀人罪名成立,引发华人社区强烈反应。232016年2月11日,美国中文电视报道,北美三十多个城市和地区的华人纷纷策划声援梁彼得的游行。
梁彼得为什么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前几天看了中文媒体关于梁彼得案的几篇文章,刚开始我也很困惑,为什么一个走火误杀会判那么重。直到昨天我无意中看到梁彼得的配枪,由于接受过长期的枪械训练,我瞬间反应过来那几篇文章很可能只选择性披露了部分事实。所以我去找了一下相关的英文报道,发现陪审团在梁彼得案上作出的裁决,并非如一些中文媒体口中所说的不公。梁彼得之所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
事发时梁使用的是一支格洛克G19手枪,纽约巡警的标准装备。熟悉枪械的人看到这可能已经意识到问题,那就是这支手枪几乎不会走火。通常我们讲的枪械走火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枪械故障,在没有扣扳机的情况下自己击发;另一种则是由于使用者紧张或惊恐,无意中误扣扳机。G19的设计非常特殊,它有个保险在扳机上,没扣扳机时保险会自动弹起顶住扳机,这个保险只有在扳机被扣下时才会打开。而纽约警察学院的枪械教官也证实了这点,纽约警局内的G19走火一年仅有20次左右,并且极少由枪械本身引起。
更不要说纽约警局为了防止误击,所订购的G19都是更换过扳机弹簧的定制版,Trigger Pull力度达到12磅(约合5.44kg)。要知道G19原厂扣发力度仅5.5磅,而另一款被美国军警广泛使用的P226手枪也才6.5磅。换言之,要击发一支NYPD定制版的G19,需要很大的力度,无意中误扣的可能性很低。而经过枪械专家的测试,梁的G19手枪实际扣发力度为11.5磅,陪审团12位成员都试过这只手枪,给出了「并不容易扣下扳机」的结论。
二
在中文媒体的报道里,梁彼得被普遍描写成一个菜鸟新手的形象,认为他的犯错是由于经验不足情有可原。纽约警局对菜鸟警员的认定标准是入职低于2年,但事实上梁彼得入职已经快18个月,也就是一年半;而他作证时也承认巡查那栋建筑将近一千次,所以梁彼得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菜鸟,经验不足的说法在陪审团面前很难站得住脚。
梁被起诉的二级误杀罪,很关键的一个因素是鲁莽(Reckless),也就说控方要证明梁主观上明知有风险致他人死亡,但依然不顾后果放任发生。在这里有3个细节比较值得关注,首先梁掏枪是在他推门进入楼梯间前,换言之他当时还没有身处危险中;其次梁和他搭档事发时正在做从上往下的垂直巡逻(Vertical Patrol),他们从8楼进入楼梯间遭遇7楼的死者时,处于射击上的优势高位;最后梁明知事发时的楼梯间非常狭窄,很有可能发生流弹伤人。
梁对这三点的辩护是他当时正处于一个犯罪高发地带,而他通过门上小窗发现楼梯间一片漆黑感到有危险,所以他提前掏枪以保护自己。从我个人角度讲,我认为梁的说法是合理的,他提前掏枪行为也并不过分。但是法庭上的诉讼是很扣字眼和讲究因果关系。梁在推门前还是推门后掏枪,因果逻辑上存在很微妙的差异;而在梁相对死者占据优势位置,又明知楼梯间狭窄的情况下,他在陪审团眼里已经输了道理。
三
上面讲的几点虽然对梁不利,但并非他被定罪的真正原因。梁之所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是因为他在开枪后一系列让人目瞪口呆的作为,也正是几乎所有中文媒体报道里都忽略不提的事。那就是他在开枪后没有呼叫急救车,也没有主动施救受害者,更没有马上通报总台。梁在庭审上解释说他当时并没有立刻意识到子弹射中人,几分钟后才发现Akai Gurley倒在血泊中。
事发时Akai Gurley正和他女友在一起,距离梁开枪的位置只有一层楼。死者女友说Akai Gurley在中枪后惨叫着向楼下跑,最终体力不支倒在5楼,而他女朋友在5楼哭喊求救。我猜死者当时也没明白怎么回事,以为是黑帮寻仇,中枪后第一反应往楼下逃跑。但大家想想,一个人中枪后有可能不发出任何声音吗?梁会听不到Akai Gurley的惨叫声、脚步声和倒地声吗?更不要提后来他女友的哭喊求救,所以这个可能性是非常低。
并且梁在开枪后的一系列行为很反常,根据他搭档Landau的证词,梁开枪后第一时间去找子弹外壳,并亲口说「他要被炒掉」;然后他不肯让Landau通报总台,要求先打电话给上司寻求帮助,接着失联长达整整6分半钟后才回应总台的呼叫(以上几点梁在庭审中都承认,他解释不想惊动其他人)。要知道配枪走火如果没有伤到人,并不至于开除。梁种种不合逻辑的反应,说明他当时很有可能完全清楚知道他打中人,他说没意识到只是借口,而检察官更直接在庭上指控他撒谎。
那么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根据庭审的报道,梁彼得在开枪后头两分钟内找子弹外壳,并对Landau说他要被炒掉了。与此同时,Akai Gurley的女友和邻居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急救车,还试图以心肺复苏术抢救Akai Gurley。纽约警察总台接到报案后,马上使用无线电联系梁和Landau却没有收到回复。紧接着2分钟到4分钟内,梁和Landau就是否上报总台发生争执,梁阻止了Landau上报总台,并向他借手机打给上司。Landau借手机后又拿了回来,梁没能联系到他上司。之后4分钟到6分钟内,梁和Landau走到5楼找到倒在血泊中的Akai Gurley,但梁依然没有对Akai Gurley实施心肺复苏术,而是用手机发短信联系警察工会代表寻求帮助。工会代表回复短信让他上报,梁这才回复总台呼叫确认有开枪,此时距离他开枪已经过去6分半钟。
四
梁彼得在开枪后没有及时抢救Akai Gurley,是他被判二级误杀和渎职的关键。事后抢救未必能百分百救活受害人,但这在法律上的区别却非常大。以前有个案例,一个女生反抗性侵,不小心捅了罪犯几刀,之后她过于惊慌,看着罪犯在血泊中慢慢死去没有施救。由于她没有及时施救,导致她本来是正当防卫,最后却变成了误杀。这还是普通人对罪犯的行为,更不要说梁彼得作为警察开枪射中无辜路人,从头到尾居然没有任何抢救,只想着如何减轻责任,不要丢掉工作。控方甚至用”Care only about himself in the minutes after firing, not whether anyone had been hurt”这样的话形容他,换言之,梁彼得没有尽到一个警察应有的Duty和Responsibility。
陪审团之所以裁决梁所有罪名成立,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们认为梁的诚信有问题。在事发几天后,纽约警局举行过一次内部交叉聆讯,而梁和他搭档Landau在被隔离的情况下,对整件事经过的描述是有出入的,而这份聆讯报告最终又被交给了陪审团,Landau后来还上庭指证了梁,这对于梁彼得的证词可信度来说非常致命。
更不要说梁一直否认他把手指放在扳机上,他的证词在弹道鉴定和枪械分析面前根本站不住脚。梁还说他事发后有通过警察无线电叫急救车,但检察官出示了当时的无线电录音,而梁并没有叫急救车。再加上他一直坚持表示没有听到声响,没有意识射到人等等,这些都给陪审团留下了极坏的印象。
我看到有人拿梁彼得和之前白人警察过失导致死亡却没有被起诉的案例比较。首先很多被拿来比较的案例,在发生的时间上比梁彼得案要晚,涉事警察并不是没有被起诉,而是还在等待检方起诉中(必须提醒下梁彼得案发生在2014年)。其次,梁彼得案中的Akai Gurley是完全清白无辜,而很多被拿来比较的案例,例如Ferguson案中的黑人是有袭击警察的企图,两者完全不具有可比性。我搜索了一下类似的案例,目前最接近梁彼得案的是同样发生在纽约的2004年「Richard S. Neri Killed Timothy Stansbury Jr.」,那个案子中的警察确实没有被起诉。
但那个警察做了一件梁彼得没有做的事,那就是在陪审团决定是否起诉前,亲自出席了听证会,在陪审团面前解释和作证。要知道在很多极具争议性的案件中,涉事警察都会选择出席听证会,因为这不仅仅是解释和作证,更是一个展示忏悔和道歉,取得陪审团和公众谅解的绝好机会。试想下一个健壮的男性警察,在公众和陪审团面前因为误杀平民而痛哭流涕泣不成声,那是非常有震撼力很能让人同情的。而梁彼得却很罕见地拒绝了在陪审团面前作证,他给人一种很没诚意和害怕被质询的感觉。我个人的猜测是,梁彼得当时还不知道检方掌握了多少事实和证据,他担心在陪审团面前作证,一不小心会自相矛盾,所以他选择放弃了这个机会。
五
这两天看了无数的报道和文章,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立场决定了叙述(Narrative),而叙述引导修辞」。写这篇文章的初衷只是想补充在绝大多数中文媒体上缺失的一些细节,希望能帮助不清楚内情的人更好地去判断。在写的过程中,我也小心翼翼尽量不偏向任一边。
我认为梁彼得一案要切割成两部分来看:事发时的失误开枪和事发后的抢救缺乏。梁彼得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更多是因为后半部分的缘故。但各大中文媒体几乎避而不谈,只一味强调前半部分梁彼得的失误开枪,实际上有误导的嫌疑(这里传授点私货,多年经验告诉我中文媒体不可信,特别是海外各大留学和移民的公众号)。从我自己的角度看,我认为这个误杀确实是个意外,梁并不是有意犯错;但考虑到他事发时的作为和后来的态度,他被判二级误杀罪和渎职罪并不能说是无辜。另外补充下,目前此案只刚完成裁决部分,具体的量刑要等到4月份,网上流传的15年是最高刑期,实际量刑范围在5到15年间。
有人说梁很可怜,年纪轻轻大好前途就这么断送了,但最可怜的难道不是因梁的失误和不作为,遭射杀的无辜路人Akai Gurley吗?而Akai Gurley还是两个刚出世小孩的父亲,如果梁彼得量刑过轻甚至无罪释放,那才叫真正的司法不公吧?梁的失误是他犯错的原因,而不是他犯错的理由。试想一下,如果一个警察因为感到有危险就可以随意掏枪乱指,误杀了人惩罚很轻,那还有几个人敢上街?再换位想一下,如果当时从8楼推门而进的是Akai Gurley,他因为感到危险提前拿出手枪,然后误开枪射杀了刚从7楼巡逻出来的梁彼得,那陪审团会怎么判?恐怕就不是误杀罪那么简单,估计Akai Gurley牢底都得坐穿。我要提醒一下,警察的身份并不代表在道义上就天然正确,作为执法力量的象征,他们更多时候承担比普通人还要严厉的标准。我也很同情梁彼得,但他应该为了他的所作所为受到惩罚,真的不能用”失误”这样轻描淡写的字眼一笔带过,那可是一条无辜人命。
美国gurley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美国gurley透气仪、美国gurley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有需要独享得id可以点击下方广告链接进入。独享一人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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